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09年度慈溪市发展和改革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中国·慈溪”政府门户网站(www.cixi.gov.cn)中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市发改局分栏下载。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我局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
(一)工作整体推进情况
自2008年5月1日《条例》实施以来,我局始终以保障人民群众民主权利、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规范行政权力的行使、增强行政行为透明度、提高行政效率、发挥政府信息的服务作用为基本要求,全面清理历年政府信息,强化载体建设,加强制度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度规范情况
为抓好《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我局明确由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方若波分管该项工作,确定局办公室为日常工作机构,并要求局各科室全力配合局办公室。这给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保障。同时,我局认真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明确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内容、形式和公开、受理、回复的反馈机制。
(三)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条例》 “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除依法免于公开的信息外,均主动公开本部门产生的政府信息。不断完善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加强日常管理,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信息公开载体,在“中国·慈溪”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市发改局分栏按照规定录入相关信息,同时在慈溪市发展和改革局门户网站也开辟了相关专栏,方便群众上网浏览下载等方式获取有关政府信息。
(四)《条例》学习、宣传、培训、督查情况
通过网站等媒体,向全社会广泛宣传《条例》,使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和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培训活动,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并在局内部召开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会议,学习《条例》内容和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工作,不断提高业务素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
我局对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2009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2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类别
政策法规类信息,包括政府决策、法规公文等,共58条。
业务信息类,包括工作信息、财政信息、人事信息、机构概况、地区(行业)介绍等,共52条。
便民服务类信息,包括执法服务、社会监督等,共2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通过互联网的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中国·慈溪”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改局分栏具有满足公众查阅政府信息需要的指南管理、目录管理、信息录入、依申请公开管理、网上咨询等多种功能,适应了公众对方便快速查阅政府信息的基本需求。
三、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及咨询政府信息情况
2009年,我局没有收到书面或其它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仅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200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无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09年,我局没有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申请,也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0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上一年的基础上又取得了一些新的进展,但由于工作基础薄弱,尚处于起步阶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与《条例》的要求以及与制度的规范化仍存在一定的差距。因此,结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今后还需继续从以下三个方面作进一步的改进:
(一)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以政府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加大有关办事方面政府信息的公开力度;继续推进与社会发展和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
(二)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加强网站规范化建设;完善健全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务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等。
(三)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继续加强宣传,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保障措施。
慈溪市发展和改革局
二〇一〇年三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09年度慈溪市发展和改革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中国·慈溪”政府门户网站(www.cixi.gov.cn)中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市发改局分栏下载。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我局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
(一)工作整体推进情况
自2008年5月1日《条例》实施以来,我局始终以保障人民群众民主权利、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规范行政权力的行使、增强行政行为透明度、提高行政效率、发挥政府信息的服务作用为基本要求,全面清理历年政府信息,强化载体建设,加强制度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度规范情况
为抓好《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我局明确由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方若波分管该项工作,确定局办公室为日常工作机构,并要求局各科室全力配合局办公室。这给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保障。同时,我局认真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明确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内容、形式和公开、受理、回复的反馈机制。
(三)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条例》 “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除依法免于公开的信息外,均主动公开本部门产生的政府信息。不断完善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加强日常管理,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信息公开载体,在“中国·慈溪”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市发改局分栏按照规定录入相关信息,同时在慈溪市发展和改革局门户网站也开辟了相关专栏,方便群众上网浏览下载等方式获取有关政府信息。
(四)《条例》学习、宣传、培训、督查情况
通过网站等媒体,向全社会广泛宣传《条例》,使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和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培训活动,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并在局内部召开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会议,学习《条例》内容和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工作,不断提高业务素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
我局对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2009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2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类别
政策法规类信息,包括政府决策、法规公文等,共58条。
业务信息类,包括工作信息、财政信息、人事信息、机构概况、地区(行业)介绍等,共52条。
便民服务类信息,包括执法服务、社会监督等,共2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通过互联网的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中国·慈溪”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改局分栏具有满足公众查阅政府信息需要的指南管理、目录管理、信息录入、依申请公开管理、网上咨询等多种功能,适应了公众对方便快速查阅政府信息的基本需求。
三、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及咨询政府信息情况
2009年,我局没有收到书面或其它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仅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200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无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09年,我局没有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申请,也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0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上一年的基础上又取得了一些新的进展,但由于工作基础薄弱,尚处于起步阶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与《条例》的要求以及与制度的规范化仍存在一定的差距。因此,结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今后还需继续从以下三个方面作进一步的改进:
(一)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以政府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加大有关办事方面政府信息的公开力度;继续推进与社会发展和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
(二)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加强网站规范化建设;完善健全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务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等。
(三)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继续加强宣传,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保障措施。
慈溪市发展和改革局
二〇一〇年三月